Dec 3

公司負責人借貸 不指定

admin , 16:57 , 借貸 , 評論(0) , 引用(0) , 閱讀(221) , Via 本站原創 | |
       A:公司負責人近來因家庭因素, 想將手頭持有股份賣給別人以爭取現金, 請問他有必要跟我們小股東報告嗎?(她原佔有公司75%,出脫後他的持股比例將降低),我們股東可以反對嗎.
       答: 有限公司有必要報告。你們也可以反對,但是必需買下她的股權。公司法第 111 條 股東非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前項轉讓,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不承受,視為同意轉讓,並同意修改章 程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事項。公司董事非得其他全體股東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必要報告借貸。

       B:他所收取現金會分給我們其他借貸股東嗎?
       答:不會,因為是賣她自己的股權,不是賣你們的。

       公司負責人近來因家庭因素, 想將手頭持有股份賣給別人以爭取現金, 請問他有必要跟我們小股東報告嗎.

       C:公司負責人以公司名義向銀行借貸,須向我們股東做說明嗎若我們小股東不同意他仍可以借貸嗎,謝謝.
      答:會計年度終了後,她應該提供各項表冊供你們承認,資料裏面看的出有沒有借貸。但是事先她不需要說明,你們也無權不同意。表決也表決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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