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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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間存在著此消彼漲關系與替代效應,決定了它對社會和經濟發展有著一定的積級作用,即對政府正規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的補充。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農村民間借貸的發展促進了金融市場資金的供需趨於平衡。民間借貸的廣泛存在,在極大程度上緩和了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出於信用風險考慮而“難貸款”和農戶因缺少擔保、抵押而“貸款難”的兩難情景下造成的資金困境,彌補了由此而來的金融漏洞,並使農村金融市場供求趨於平衡。
2.農村民間借貸的發展有助於打破金融市場的壟斷局面,形成一種競爭氛圍,推動正規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民間借貸的興起,畢竟是市場競爭的一個有力參與者,它對正規金融機構的替代效應會加大金融改革的外在壓力,迫使正規金融機構在競爭中對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反思,進行體制創新,實現自身的重組與發展。
盡管農村民間借貸有著一定的積極的社會作用,但是,它本身又是一種帶有自發性和盲目性的市場行為,若對之放任自流、任其自然發展,又會對社會經濟和金融秩序產生許多負面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影響正常金融秩序,幹擾商業銀行和信用社正常的信用活動,擾亂農村資金市場。一些民間借貸操作極不規範,借貸方式非常簡單,有的僅有口頭約定,有的即使有借據也不規範,至於擔保、抵押和質押等方式更是很少有人采用。由於缺少有效的約束手段,極易產生經濟糾紛。加之民間借貸的利息率一般都高於信用社的浮動利率,因此有些暫時持有閑置資金的農民和企業不願意把資金存入銀行和信用社,而千方百計地尋求民間借貸的對象,企圖謀取高利,這就必然減少銀行和信用社的信貸資金來源,影響信貸業務的開展。
2.農村民間借貸易產生糾紛,給農村社會增加了不穩定因素。農村民間借貸是一種自發、盲目、分散的信用活動,沒有組織領導,缺乏制約保障機制,容易出現糾紛。農村民間借貸具有為追求高盈利而冒險或投機的一面,多屬私人交易行為,更無跟蹤監控機制。由於利益所致,民間借貸很容易導致親疏怨恨,甚至釀成禍患,引發糾紛事件,不利於農村社會的安定和團結。
3.農村民間借貸給國家宏觀調控帶來困難。由於目前對民間借貸活動的監督機制還不完善,一方面導致部分民間借貸演變為高利貸,給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帶來不穩定因素; 另一方面,民間借貸活動在金融機構之外進行,造成大量資金體外循環,幹擾了金融機構業務的正常運轉,給國家的貨幣政策造成沖擊。
1.農村民間借貸的發展促進了金融市場資金的供需趨於平衡。民間借貸的廣泛存在,在極大程度上緩和了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出於信用風險考慮而“難貸款”和農戶因缺少擔保、抵押而“貸款難”的兩難情景下造成的資金困境,彌補了由此而來的金融漏洞,並使農村金融市場供求趨於平衡。
2.農村民間借貸的發展有助於打破金融市場的壟斷局面,形成一種競爭氛圍,推動正規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民間借貸的興起,畢竟是市場競爭的一個有力參與者,它對正規金融機構的替代效應會加大金融改革的外在壓力,迫使正規金融機構在競爭中對其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反思,進行體制創新,實現自身的重組與發展。
盡管農村民間借貸有著一定的積極的社會作用,但是,它本身又是一種帶有自發性和盲目性的市場行為,若對之放任自流、任其自然發展,又會對社會經濟和金融秩序產生許多負面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影響正常金融秩序,幹擾商業銀行和信用社正常的信用活動,擾亂農村資金市場。一些民間借貸操作極不規範,借貸方式非常簡單,有的僅有口頭約定,有的即使有借據也不規範,至於擔保、抵押和質押等方式更是很少有人采用。由於缺少有效的約束手段,極易產生經濟糾紛。加之民間借貸的利息率一般都高於信用社的浮動利率,因此有些暫時持有閑置資金的農民和企業不願意把資金存入銀行和信用社,而千方百計地尋求民間借貸的對象,企圖謀取高利,這就必然減少銀行和信用社的信貸資金來源,影響信貸業務的開展。
2.農村民間借貸易產生糾紛,給農村社會增加了不穩定因素。農村民間借貸是一種自發、盲目、分散的信用活動,沒有組織領導,缺乏制約保障機制,容易出現糾紛。農村民間借貸具有為追求高盈利而冒險或投機的一面,多屬私人交易行為,更無跟蹤監控機制。由於利益所致,民間借貸很容易導致親疏怨恨,甚至釀成禍患,引發糾紛事件,不利於農村社會的安定和團結。
3.農村民間借貸給國家宏觀調控帶來困難。由於目前對民間借貸活動的監督機制還不完善,一方面導致部分民間借貸演變為高利貸,給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帶來不穩定因素; 另一方面,民間借貸活動在金融機構之外進行,造成大量資金體外循環,幹擾了金融機構業務的正常運轉,給國家的貨幣政策造成沖擊。
農村民間借貸快速發展的原
農村民間借貸的政策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