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14

農村民間借貸的政策建議   不指定

admin , 16:25 , 借貸 , 評論(0) , 引用(0) , 閱讀(306) , Via 本站原創 | |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社會信用補充形式和傳統融資方式,與正規金融存在此消彼長的替代效應,有其利弊的雙面性。因此,應對農村民間借貸加以引導和管理, 使之有效、規範的運行, 在農村經濟發展中更好的發揮其積極的作用。

       1.政府部門對待經濟發展中的民間借貸要改變放任自流的做法,做到正確引導,堵、疏結合。一方面,盡快出臺《農村民間借貸管理條例》,將民間借貸納入法制化軌道,納入金融監管範圍,為規範民間借貸構築一個合法的活動平臺。另一方面可在民間借貸活躍地區設立相應管理機構,為借貸雙方當事人在借據合同的規範性、利率的法律有效性等方面提供咨詢和指導,並對因借貸引起的糾紛進行調解。

       2.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拓寬金融產品的寬度,提升服務水平。農村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機構有較強的負相關性。正規金融機構投入的增加不但將直接壓縮民間借貸的存在空間,而且通過兩者間市場份額的消長形成強大的示範效應,引導農村民間借貸自覺將行為置於制度約束之下。為此,農村金融機構要繼續深化改革,增強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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